修斯摇头感叹,这个时期的托尼可不正是如此么?
未来,托尼十二个月睡光《阁楼》杂志十二个封面人物这种荒唐事,不正是这帮废材二代的祖师爷才能干得出来的事情么?
本身就在家喝得差不多的托尼,在一阵阵马屁声中,来者不拒,一杯杯酒水下肚,沉迷在崇拜的目光中无法自拔。
本来修斯就对浪费时间、浪费人生的事情无感,再加上很厌恶这场趴体,但来都来了,再扫托尼的面子就有点没那种必要,所以他自顾自地寻一个位置坐下。
在服务员看稀奇的眼光中,他要了一杯纯净水,便开始无聊地观察起趴体里的人生百态。
虽然灯光昏暗又闪缩,但修斯胜在眼神无敌的好,这不,他在人群中发现了一位不熟悉的老熟人。
明明他在灯塔国并没有太多朋友,至于为什么他这么确定自己遇到了熟人,这得归功于他那过目不忘的记忆力。
犹记得去年他第一次来灯塔国时,因为不想使用门钥匙偷渡,所以他在雾都国王机场遇到了一个与原著人物息息相关的人。
超级英雄黑豹特查拉的叔叔,超级反派金钱豹埃里克(瓦坎达名:尼贾达卡)的父亲,企图掀起黑色运Dong、解放黑色人种的“革M家”,当今瓦坎达国王的弟弟,阿祖里之子尼乔布。
一个想法单纯,爱心泛滥,识人不明的可怜人。
因为爱上灯塔国黑妹妹,而当上叛国者的傻瓜。
……
坐在尼乔布身边,左拥右抱的同样是一位黑兄弟。
姑且称他为“大金链”或者“金链哥”。
不像出生于超级科技大国,就读于雾都国王大学拥有一定审美的皇室子弟尼乔布,这位黑兄弟虽然身穿一身蓝色西装,但打扮风格却看不出一丝商业精英的影子,反倒充满了街头风格。
蓝色西装本是优雅不失活力的服饰,却硬生生地穿出了匪帮气质。
一顶棒球帽歪歪扭扭地戴在头上,首先就跟蓝色西装不搭配,修斯自言自语地疑惑,难道混搭穿戴的潮流,从九十年代就开始了?
从其衣领大敞的衬衫里,可以看见一根根手指粗的金链,十根粗壮的手指上戴满了各色戒指。
这是典型的黑兄弟炫富风格。
为什么是典型?
因为这种奇怪的风格不是他一个人品味,夜场中,这一路走来,几乎所有黑兄弟都是这副打扮。
唯一例外,可能就只有尼乔布了,至少他是T恤配大金链,链子也只有一根,略显西海岸自由、简约的风格。
也不知道尼乔布凑在他耳边说了什么,他收回左右被“环保人士”压住的双手,轻轻一挥手,一看就是来给大金链助兴的无关人等识趣地走开了,金链哥的左右手下强势地围住卡座,一副生人勿进的模样。
在修斯的记忆里,尼乔布生活在西海岸有着黄金之州美称的金州的奥克兰市才对,怎么会出现在东海岸的大苹果城呢?
于是,本就无聊的修斯用精神力延伸过去,偷听尼乔布究竟在跟大金链说什么。
“你说的武器真有你描述的那么厉害?虽然你也是黑兄弟,但敢骗我的话,我可不管那么多,今晚就请你吃大香肠。”
什么?
甫一听,修斯变内心一惊,不是震惊瓦坎达二王子今晚要吃大香肠,而是震惊尼乔布什么时候转行卖军火了,他不搞“黑色运Dong”了么?
未来又发生变化了?
貌似自己这只蝴蝶,还没把翅膀扇到瓦坎达吧!
在原著中,他是个“革M家”,也正是因为想搞解放黑兄弟运Dong而叛国,继而被自己哥哥处死。
但很快,尼乔布的话让修斯吃下一颗定心丸,关于瓦坎达的未来还没有发生改变。
“我的兄弟,我可以保证,这次我带来的武器绝对是你们听都没听过,见都没见国的超级武器。”
“那啥振金到底是个啥,我都没听说过的东西,到底正不正经哟?不会是你为了欺骗我,胡乱捏造出来的东西吧?”
原著中,从未去过瓦坎达的尤利西斯克劳能找到防御破绽,闯入其中,准确地找到振金存储地点,过程中还炸死了五大部落中,支持王族的铁杆边境部落(信仰犀牛神的部落)领袖。
这一切,靠的就是尼乔布出卖的信息。
从这一点出发,尼乔布会被自己身边的卧底巴杜之子祖瑞出卖,被自己的国王哥哥处死,可以说完全不值得同情的。
到底是什么样的傻瓜,才会为了同情、解放外界这些愚昧的黑兄弟,对共同生活多年的国人、政治盟友的死而视而不见呢?
这种人,不能一锤子定性他就是坏人,但一个愚蠢的评价是跑不了。
如果修斯没有算错的话,现在尼乔布的事情,已经是被瓦坎达调查清楚,并且定性为叛国行为了,留给他的时间可不多了。
这次交易目标显然是个不学无术之人,居然连振金都没听说过,尼乔布不但没有鄙视他,反倒心疼起他来。
但凡对世界近代史有所了解的人,都应该听说过振金才对,尤其是生活在灯塔国,近几十年出生的人。
因为史蒂夫被军部拿出来当作爱国主义的宣传材料,在他的纪念馆中,关于星星盾牌就有专门的介绍展柜,星星盾就是由霍华德在非洲无意间找到的振金打造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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